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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300757) - 罗博特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罗博特科罗博特科(SZ:300757)2025-10-09 12:1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增补,未达人数暂停职权[7]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向董事会提建议[9]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1] 中介与选任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2] - 董事、高管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4] 会议相关 - 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合理时间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表决时关联委员回避[19]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9] - 表决方式多样[19]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19] - 与会人员决议公开前保密[19]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