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设立公司激励基金,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奖励和约束相结合; (二)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相结合;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是公司现有薪酬管理制度之补充,与公司现有薪酬管理 制度并行实施。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的; (三)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 第二章 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激励基金的实施对象原则上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