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600419) -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 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润乳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权责清晰。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责明确,应为公司 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分权的财产或不合格 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公司是捐赠行为的主体,经营者或者其它职工不得将公 司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二)量力而行。对外捐赠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 平、现金流量等财务能力,在年度捐赠预算内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支出 标准。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经济 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 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