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规范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其中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公司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范围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