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豪江智能豪江智能(SZ:301320)2025-10-09 18:4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披露[7] 审议与诉讼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8]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需披露[8] 重大风险与股份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13] 信息报告与管理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部门及下属公司应预报重大信息[15]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需在知悉后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年度报告等涉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报送[18]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备案[18]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报告工作[19] - 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19]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和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