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任职与职责 - 公司设一名董秘,为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士不得担任董秘[3] - 近36个月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董秘[4] - 董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相关制度[6]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多方信息沟通[6] - 董秘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7]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董秘相关流程 - 董秘出现细则规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日起1个月内解聘[4][11]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10] - 公司聘任董秘和证代后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10] - 董秘离职,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12] - 董秘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8]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9] 股东情况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要保证关键文字或数字准确性[21] - 信息披露提供文件要齐备,格式和内容要完整[21] - 信息披露内容和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则[21] 董秘其他职责 - 董秘要及时出席深交所约见[21] - 董秘要促使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董秘联络信息变化要及时通知深交所[21] 公司沟通事项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公司股东并公告[14] - 公司发生异常要主动与深交所沟通[21]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豪江智能(30132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