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豪江智能豪江智能(SZ:301320)2025-10-09 18: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1]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7]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已披露事项重大变化应及时公告[7]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可投反对或弃权票[12]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3] 需披露情况 - 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因身体等无法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18]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需向深交所提交三类文件[15]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7] 披露义务时点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四个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规定[20]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管组织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由秘书披露[23]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经相关部门核对、办公室草拟、董事长签发、深交所审核等程序[23]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24]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6]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6] 其他规定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多类人员,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相关人员[3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规定[35]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3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监管内部审计[35] - 公司接待调研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利用调研违法违规[38] - 公司报送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文件应依规披露[38] - 公司应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重大信息[38]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研究报告等文件前应告知公司[39]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1] - 子公司应按时向公司提交信息并配合工作[4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受处分并报告监管部门[44] - 公司应调查内幕信息泄露及交易事件并处理责任人[4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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