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 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 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