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直接 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行为,保障总经理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豪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