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半数以上委员须为独立董事[5][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日通知[18]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2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7]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13]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32] 决议相关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闭会期间可根据授权对相关事项直接作出决议[16] - 所作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3] - 会议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8]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