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 -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熵基科技熵基科技(SZ:301330)2025-10-09 19:46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1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公司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5] - 公司董事等应将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报证券交易所备案[11,12]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等八种情形的股东[21] - 公司与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委托理财额度为计算标准[21]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和审议要求[24]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五类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四类关联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以上”“之前”含本数,“超出”不含本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