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葵花药业(00273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葵花药业葵花药业(SZ:002737)2025-10-10 16:00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原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修订后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原规定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额为86,8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 - 收购本公司股份,减资情形10日内注销;合并、异议股东要求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其他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大会(股东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更换董监、审议报告及方案、对增减资等事项决议[7][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8]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40]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8][49][50] - 董事会重新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执行[55]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6] - 公司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6] - 公司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5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