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告知公司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7] - 公司应通过深交所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7]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金额按不同情形确定计算标准[12] - 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或担保,按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等总额作为交易金额[18]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外按合同期内应支付或收取的委托代理费作为交易金额[18] 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公司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关联董事及股东未回避的决议[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部分交易可免于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但重大交易仍需履行[27]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可免于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7] 文件保管与制度生效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32]
葵花药业(00273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