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6883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公司设置财务负责人一名,并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期限尚未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