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000885) -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城发环境城发环境(SZ:000885)2025-10-10 17:01

董事会秘书制度 - 本细则2019年8月9日首次发布,本次第二次修订[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报送深交所无异议方可正式聘任[9] - 聘任董事会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经培训取得证书[9][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0]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13][14][16]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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