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00262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完美世界完美世界(SZ:002624)2025-10-10 17:01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2] - 节余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3] 资金使用规则 - 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6] - 应确保子公司遵守制度,境外项目要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2] - 董事等不得操控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致损将追究责任[3]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1]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超募资金使用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18] 资金使用调整与检查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4] 资金使用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可用于永久补流[22]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24]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 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特定鉴证结论,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6] - 发现公司等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等情形,应督促整改并向深交所报告[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9] - 本制度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及其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 本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