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300105)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 其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该项决议无 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自该决 - 1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 序和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 价和监督机制,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议事规则。 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