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新材(68851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SH:688519)2025-10-10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6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771002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4771002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信息 - 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6048600股,持股比例71.70% [17] - 厦门市耀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591400股,持股比例8.30% [17] - 包秀银持股8755543股,持股比例4.9804% [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特定情形收购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1]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2] - 利润分配方案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