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度各一次[9] - 特定人员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5] - 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变更通知[16] 董事会成员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8] - 董事及总经理可在会前3日提临时提案[13] - 专门委员会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为非高管董事[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2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需含基本信息、议程等内容[28][2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9] 会议表决与决议效力 - 电话或视频会议口头表决与书面签字效力同等,不一致以口头表决为准[31] - 书面传签签字同意达法定人数,议案成决议[31] - 电子邮件等方式表决与书面签字效力同等,不一致以书面签字为准[31][32] 事项处理与报告 - 董事会区分情况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34] - 决议文件由董事长签发下达和上报[34] - 总经理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执行情况[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传送书面报告材料[34] 其他事项 - 经股东会同意可设董事会基金[36] - 董事会秘书制定基金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并纳入预算[36] - 董事会可修改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生效后原规则废止[36]
南亚新材(6885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