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 豪森智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SH:688529)2025-10-10 17: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前监事会继续履职[1][2] -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等表述[4][45] 股份与资本 - 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股份数168,175,95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股东与股权管理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8][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3][14]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每届任期3年[27][24] - 总经理等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36]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3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9] 其他 - 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共29项,11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8][49]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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