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603605) -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SG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可持续发展(ESG)管理架构,董事会为领导决策机构[5]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委员会[6] - 管理委员会至少三名成员,含至少一名董事,主席为公司总经理[6] - 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小组,董事会秘书任组长[7] 会议规定 - 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其代表)出席,决议经出席委员(或其代表)半数以上通过[11][12] 环保措施 - 公司遵守环保法规,超标排放缴费治理[14] - 公司检查监督各执行单位环保政策实施情况[14] -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14] 目标与责任 - 公司制定2045年全价值链碳中和目标与路径[15] - 公司考虑社区利益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17] - 公司接受政府和监管机关监督检查[18] - 公司多领域遵守相关规定[19] 报告要求 - 公司履行ESG职责并形成可持续发展报告[19] - 报告含制度建设执行等情况[19] - 报告说明履行可持续发展问题及差距原因[19] - 报告包含改进措施和时间安排[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21] -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归董事会[21] - 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