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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SH:688529)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 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