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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SH:688529)2025-10-10 17:4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且其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 第四条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 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