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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SH:688529)2025-10-10 17:46

(二)公司各部门/事业部、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充分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持有公司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