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等检查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所有业务环节及相关管理制度[9]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审计流程 - 一般审计项目《审计通知书》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20]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21] - 被审计单位应于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基础资料[21]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23] 整改与监督 - 审计报告发出后两周内,被审计单位出具《整改计划书》并提交审计部复核确认[24] - 被审计单位按《整改计划书》整改自查,每季度末报《审计整改自查报告》[25] - 审计部审核《审计整改自查报告》,必要时核实评价并出具报告[25] 其他规定 - 审计部整理资料分类、装订、归档,编制目录移交档案室[25] - 审计部评价报告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依据[25] - 内部借阅审计成果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批,对外经审计分管领导批准[25] - 审计底稿等重要商密按《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制度》管理[25] - 审计人员有重大贡献给予表彰奖励,违规视情节处理[27] - 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