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0]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三天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紧急可口头通知[11] 参会相关规定 - 委员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22] - 非委员相关人员可列席,无表决权[23]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2] 表决与通过规则 - 会议建议或提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交易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建议须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34] - 表决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有要求则用记名投票[16]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21] - 抵触国家法律按规定执行修订[2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1] - 重大投资提交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建议[27] - 会议记录含议案表决方式和结果[18] - 董事会秘书履行会议文件内部审批程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