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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豪森智能豪森智能(SH:688529)2025-10-10 17: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提名方式 - 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决议相关 - 所作决议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11] - 会议提出建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随意修改[1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通知需会议召开三日前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后续流程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7]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19] 档案管理 - 会议应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9]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细则说明 - 与法规抵触时以法规规定为准[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2] 人员选任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