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智能(688529) -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6] 审计委员会提名 - 委员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三种[5] 审计委员会监督 - 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8][9]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9] 审计委员会决议 - 所作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3] - 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每项议案须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20][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以专人或网络方式通知全体委员[16] 审计委员会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或未获一致通过应提交董事会[21]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审计委员会档案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含会议召开日期等内容[23]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工作细则 - 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25]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