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汇创达汇创达(SZ:300909)2025-10-10 17:46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79,806,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1380%[3]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所持股份79,574,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0038%[3]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所持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34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79,764,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5]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79,764,4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5]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多项条款,同意股数均为79,764,424股,占比99.9476%[7][8][9][10][11] - 多数议案同意股数为79,764,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14][15][16][17][18][21] - 多数议案反对股数为3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14][15][16][17][18][21] - 多数议案弃权股数为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14][15][16][17][18][21] - 中小股东对多数议案同意股数为189,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045%[14][15][16][17][18][21] - 中小股东对多数议案反对股数为3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29%[14][15][16][17][18][21] - 中小股东对多数议案弃权股数为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7%[14][15][16][17][18][21] -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议案同意股数为79,761,02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19][20] -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议案反对股数为41,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19][20] -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为186,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125%[19][20] -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议案中小股东反对股数为4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49%[19][20] - 评级、担保、募集资金存管等多项议案同意股数为79,764,024股,占比99.9471%,反对、弃权情况相同[22][23][24][25][26][27][28][29][3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79,764,024股,占99.9471%,中小股东同意189,950股,占81.8045%[3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79,764,024股,占99.9471%,中小股东同意189,950股,占81.8045%[31][32]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79,757,724股,占99.9392%,中小股东同意183,650股,占79.0913%[3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反对38,250股,占0.0479%,中小股东反对占16.4729%[3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反对38,250股,占0.0479%,中小股东反对占16.4729%[31][32]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反对38,250股,占0.0479%,中小股东反对占16.4729%[33]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弃权4,000股,占0.0050%,中小股东弃权占1.7227%[31]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弃权4,000股,占0.0050%,中小股东弃权占1.7227%[31][32]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弃权10,300股,占0.0129%,中小股东弃权占4.4358%[33] 决议事项 - 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