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5] 下设机构 - 下设审计及合规管理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 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信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需经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审核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等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审慎发表意见[9]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董事主持[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21][22]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