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与注销 -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由99.36元/股调整为98.63元/股[1][2] -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回购股份927.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30%[2] - 回购最高价格56.48元/股,最低价格52.25元/股,均价53.90元/股[2] - 回购使用资金总额49997.96万元[2] - 2025年7月14日注销本次回购的927.5万股股份[3]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39746626元变更为3130471626元[3]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承接[4] -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5] - 删除原《公司章程》中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内容[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2月9日经山东省体改委同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发起设立,12月16日注册登记[6] - 公司目前登记机关为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3044841F[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30,471,626元[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 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3,130,471,626股,全部为普通股[7]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可起诉股东、公司及公司董监高等,公司可起诉股东、董监高等[7]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2]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方案[12]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12] - 股东会有权修改公司章程及决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2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30] - 董事会确定风险投资范围,投资运用资金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股东权益的50%[31] 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 - 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为3名[34] - 审计及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5]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报告公司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真实,行使职权不得变更或违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36] - 董事会秘书应由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应掌握多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品质和能力[3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8]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
万华化学(600309) - 万华化学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