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务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制修订27项公司治理制度,其中11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涉及统一表述、删除描述、优化条款序号及文字标点,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第一条修订后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 - 第八条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辞任规定更新[9] - 第九条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权责规定[9] - 第十二条修订后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总经理[9]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符合条件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部分职权不得授权代行[15] - 公司经股东会或授权董事会决议可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15] - 提供财务资助达标准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6名[2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22] -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2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5]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2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34][35]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8] - 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修改后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24] 利润分配与合并分立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通知送达与公告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等[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2]
北自科技(60308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