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27] 报告编制与报告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29] - 控股子公司作出内部决定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4] 信息披露方式与程序 - 公司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两种方式[39]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审核等多环节[40][41] - 临时公告披露分不同情况遵循不同程序[42][43]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报告[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35]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36] 特殊信息处理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46]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公司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7] -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相关部门应报送资料并负责真实性等[65] 其他规定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保证内容一致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5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北京证监局[6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8][69]
北自科技(60308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