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自科技北自科技(SH:603082)2025-10-10 18:4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20] 股东会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的还需披露延期后日期[2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主持[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3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多项内容,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31]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相关机构[3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9] 董事选举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有关提名意图及候选人接受提名书面通知,需在股东会召开7日前送达公司[36]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7] 股东会表决相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9]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40] 股东会结果处理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并加盖公章[62]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提案获通过之日[6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7]

北自科技(603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