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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自科技(603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自科技北自科技(SH:603082)2025-10-10 18:47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股东会应当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