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科技(603082) - 公司章程
北自科技北自科技(SH:603082)2025-10-10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556,900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222.7543万元[5] - 公司发起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12,167.0643万股[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222.7543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7,200.0000万股,股权比例59.1761%[13] - 工研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0.0000万股,股权比例6.5751%[13] - 张荣卫持股1,324.4235万股,股权比例10.8853%[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8]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规定[24]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况采取诉讼措施[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重大事项审议标准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2] - 单笔担保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党总支书记设1名[2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6名职工董事[92]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04]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105][106]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9] - 满足条件时,年度、中期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中期和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3]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再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5]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5天通知[1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7] - 有三种情形公司将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化、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52] - 章程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不得与章程抵触[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