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证券事务部 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员会已分别制定了工作细则,其议事规则按对应工作细则执行。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六条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