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SH:603276)2025-10-10 19:0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