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经理)、副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