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表决,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3]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表决与决议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决议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5] 后续流程 - 委员或秘书2日内通报董事会[19] - 决议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9][20]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2] - 未尽事宜按法律执行,抵触时修订[22] - 自董事会批准生效,修订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