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764.9497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000.0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764.9497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东与股权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00.0000万股,出资比例62.50%[22]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0.0000万股,出资比例8.33%[22]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23.0768万股,出资比例7.69%[22] - 张千持股510.0000万股,出资比例4.25%[22]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万股,出资比例4.17%[22]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的由董事会审议,超50%的由股东会审议[11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76][17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86][187][188]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97]
恒兴新材(603276)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