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华医疗(600587) - 新华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SH:600587)2025-10-10 19:0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О二五年十月 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 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