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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10月)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SH:603276)2025-10-10 19:16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8]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其他规定 - 新增股份转让按规定计算[12] - 因权益分派可同比例增加转让数量[12] - 离婚分割股份减持按规定执行[12] - 相关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13] - 违规买卖股票由证监会处罚[17] - 规则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 - 时间为2025年10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