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5-10-10 19:30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1] - 会议全票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会议全票通过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议案,28项制度中7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 - 会议全票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6]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完善总则等规定,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完善股东等相关规定[2]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撤销请求权应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损失请求诉讼[1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4]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临时提案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4] - 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及董事会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因贪污等特定情况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16] - 担任破产清算等特定公司职务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7]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正副董事长各一名,独立董事三名[1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董事对公司损失担责,忠实义务持续不少于一年[18][1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及代理表决[19] 其他规定 - 本章程部分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20] - 控股股东单位非董事、监事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2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2] - 公司分立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2] - 公司减资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3]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24] - 章程部分术语含本数规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