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龙岩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50万股,持股比例65%;香港卓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150万股,持股比例35%[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请求相关方诉讼[30]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4] - 董事会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的10%以上,须经董事会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须经股东会批准[8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批[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连续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0]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9]
卓越新能(688196)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