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5-10-10 19: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6]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16]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7]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0] 信息披露 - 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后,上市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董事会授权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以决议或章程规定,授权事项、权限、内容应明确可操作[1] - 不应授权董事会确定自身权限范围或幅度,不得授权董事会代行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1] -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一般授权以公司章程为准[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 - 规则与国家新法规冲突时按新法规执行并修订[3]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批准后实施[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