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5-10-10 19:32

投资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年度累计不超5%的非证券及风险类对外投资[6] - 董事长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年度累计不超10%的非证券及证券投资[6] - 董事会可决定单项不超上一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0%、年度累计不超50%的非证券及证券与衍生品交易投资[6] 投资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并提出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建议[9]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并汇报进展、提调整建议[9] - 专门部门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9]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资金筹措等财务管理工作[10] - 审计部门负责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1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10] 投资限制与原则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16] -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董事会需跟踪进展和安全状况[16] 委托理财要求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明确金额等信息[19][20] -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规避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可控制资金投向时应充分披露[20] - 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认为必要时可转让长期投资[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部门和子公司需及时报告[22][23]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情况,出现问题需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5] -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应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5] 责任追究 - 对外投资中出现未报批等行为致公司损失,相关单位和个人将被追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