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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0023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5-10-10 19:32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 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