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依据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部应当配备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负责人 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