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0023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5-10-10 19:32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职责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保护工作[5] - 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5] 管理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涵盖制度建设、内部研究、定期报告等[7] 沟通相关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9] 接待与投诉处理 - 投资者接待需确定意图,按程序接待并备案[11] - 公司公开受理投诉渠道有电话、信函等[18] - 公司处理投资者投诉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60日内处理完毕[12] 说明会与披露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六种情形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形式披露[13] 参观与再融资 - 公司接待特定对象参观应派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问[14]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时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6] 互动平台与档案 - 公司应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建立内部审核流程[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8] 时间限制与员工素质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应具备了解公司多方面情况等素质[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