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00228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申报与审议 - 子公司对外担保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决议当日通知披露[2]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7] - 股东会审议一般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情形2/3以上[7] 需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7]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15] 追偿与责任 - 财务管理部与法律顾问提请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18]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且按份额担责时,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保证责任[18]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署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公司追究责任[18]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0]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应及时告知[20]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出现破产等影响还款情形应及时告知[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矛盾之处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