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工业(00228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也可提出[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和监督情况报告[7] - 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6] - 了解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7] 选聘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2] 人员轮换要求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资料保存期限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改聘相关规定 - 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时公司应改聘[15] - 改聘原因包括事务所拖延审计等[16]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6]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1]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3]